“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浙江省温州市推动退役军人走进中小学校任教******
本报讯蒋岩云报道:12月6日,浙江省温州市《关于新时代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加强国防教育实施方案(试行)》通过相关审议程序,开始施行。《方案》锚定“兵教师”培养和青少年国防教育两大主题,提出实施退役军人教师培养、畅通退役军人任教发展通道等举措,以制度化形式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
6月,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明确“支持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各地在制订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时,可面向退役军人单列计划”。9月,《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军人、退役军人担任青少年国防教育辅导员制度”。据此,温州市在数次征求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驻军部队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具有当地特色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依托温州大学加强退役军人师范技能培训,将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优先用于退役军人师范类专业培训;各区县在制订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时,将退役军人单列;建立军人、退役军人担任国防教育辅导员制度,每个学校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国防教育辅导员,每年举办不少于1次国防教育实践活动”等。
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告诉笔者,近几年,温州退役士兵中大学生比例已达90%以上,不少退役军人在各行各业表现优异。前期该市已在温州市滨海高级中学(民办学校)开展试点,面向退役军人招聘4名驻校军事教官,组建“军事教导室”开展教学工作。几个月来,在促进学校管理、学生素养提升等方面效果初显,受到了师生、家长的欢迎。此次《方案》的出台为优秀退役军人从教铺设了一条绿色通道。可以预见,未来将会有越来越多优秀退役军人走进校园、走上讲台。